拓荆科技(68807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20:35:28 中财网 |
|
原标题:
拓荆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688072 股票简称:
拓荆科技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109-3号)14层)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二〇二六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985,972股
2、发行价格:576.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9,999,731.7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58,252,351.8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目 录
特别提示.......................................................................................................................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
目 录...........................................................................................................................2
释 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2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22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3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4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4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8一、保荐人(主承销商)......................................................................................2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28
三、审计机构..........................................................................................................28
四、验资机构..........................................................................................................29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0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1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2
第七节备查文件.......................................................................................................33
一、备查文件..........................................................................................................33
二、查询地点..........................................................................................................33
三、查询时间..........................................................................................................34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发行人/拓荆科技 | 指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上市公告书 | 指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 指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 |
| 发行方案/《发行与承销方案》 | 指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
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2024年、2025年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PiotechInc. |
| 法定代表人 | 刘静 |
| 股票上市地 | 上交所 |
| 上市板块 | 科创板 |
| 股票简称 | 拓荆科技 |
| 股票代码 | 688072 |
| 上市时间 | 2022年4月20日 |
| 总股本 | 290,678,984股 |
| 公司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109-3号)14层 |
| 邮政编码 | 110169 |
| 电话号码 | 024-24188000-8089 |
| 传真号码 | 024-24188000-8080 |
| 公司网址 | www.piotech.cn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一直在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领域持续深耕、拓展,重点聚焦薄膜沉积设备和应用于三维集成领域的先进键合设备及配套量检测设备(以下统称“三维集成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半导体芯片技术迭代升级与国产替代的发展机遇,依托深厚的技术储备及前瞻性的产业格局,积极拓展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制程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目前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薄膜沉积设备、三维集成设备的产品矩阵。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关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关于同意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2026年6月8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确定了《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投资者名单》”)。《认购邀请书》的拟发送对象共计296家,具体包括:发行人截至2026年5月29日的前20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85家;
证券公司63家;保险机构42家;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86家。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首次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3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3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单 |
| 1 | 大涵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3 |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
经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6月11日(T日)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28名认购对象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6.01 | 150,000 |
| | | 569.88 | 150,000 |
| 2 | UBSAG | 600.00 | 55,200 |
| | | 550.00 | 120,800 |
| | | 500.00 | 150,000 |
| 3 | 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 620.00 | 80,000 |
| | | 588.00 | 85,000 |
| 4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29.11 | 29,860 |
| | | 515.11 | 59,460 |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1.88 | 16,300 |
| | | 574.99 | 31,490 |
| | | 543.99 | 59,390 |
| 6 |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611.00 | 50,000 |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0.02 | 16,780 |
| | | 543.84 | 36,170 |
| | | 525.66 | 45,000 |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67.15 | 19,100 |
| | | 525.39 | 32,400 |
| | | 495.59 | 36,800 |
| 9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53.50 | 31,800 |
| 10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
限公司 | 566.00 | 15,000 |
| | | 489.00 | 30,000 |
| 11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 | 20,450 |
| | | 526.00 | 25,450 |
| 12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67.15 | 17,010 |
| | | 537.30 | 24,190 |
| 13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8.90 | 23,800 |
| | | 540.26 | 24,100 |
| 1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0.58 | 17,420 |
| | | 570.58 | 18,620 |
| | | 500.58 | 24,020 |
| 15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8.08 | 20,700 |
| 16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595.06 | 15,000 |
| | | 568.12 | 17,000 |
| | | 545.06 | 20,000 |
| 序号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 17 | 钟革 | 600.66 | 15,000 |
| | | 515.50 | 20,000 |
| 18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69.00 | 18,000 |
| | | 557.00 | 19,000 |
| | | 538.00 | 20,000 |
| 19 | 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88.88 | 20,000 |
| 20 | 郭伟松 | 530.00 | 15,000 |
| | | 510.00 | 17,000 |
| | | 488.08 | 19,000 |
| 2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4.88 | 15,100 |
| | | 518.98 | 17,300 |
| 22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38.00 | 16,000 |
| 23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0.00 | 15,400 |
| 24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80.00 | 15,080 |
| 25 |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8.30 | 15,000 |
| 26 |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 618.00 | 15,000 |
| 27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45.00 | 15,000 |
| 28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58.10 | 15,000 |
4、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发行数量为7,985,9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99,999,731.72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2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81,906 | 1,372,001,675.06 | 6 |
| 2 | 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 1,475,668 | 849,999,524.68 | 6 |
| 3 | UBSAG | 958,316 | 551,999,599.16 | 6 |
| 4 |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868,040 | 499,999,720.40 | 6 |
| 5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13,187 | 237,999,843.87 | 6 |
| 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2,425 | 174,199,824.25 | 6 |
| 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2,981 | 162,999,885.81 | 6 |
| 8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61,801 | 150,799,994.01 | 6 |
| 序
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9 |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0,412 | 149,999,916.12 | 6 |
| 10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260,412 | 149,999,916.12 | 6 |
| 11 |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 260,412 | 149,999,916.12 | 6 |
| 12 | 钟革 | 260,412 | 149,999,916.12 | 6 |
| | 合计 | 7,985,972 | 4,599,999,731.72 | -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与承销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0,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4,807,9033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424,877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7,985,9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99,999,731.72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6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488.07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6.01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8.02%。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41,747,379.84
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8,252,351.88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 6 12 12
年 月 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
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6 6 17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年 月 日出具的《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6〕221号),截至2026年6月16日,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4,599,999,731.72元。2026年6月17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第220号),截至2026年6月17日10时,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85,972股,发行价格57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985,97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550,266,379.88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浑南产业园支行 | 21050139460100002154 |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浑南产业园支行 | 21050139460100002155 |
| 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
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浑南产业园支行 | 21050139460100002156 |
| 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
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浑南产业园支行 | 21050139460100002157 |
| 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
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浑南产业园支行 | 21050139460100002153 |
| 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 50131001088341325 |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7,985,97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大厦52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欣荣 |
| 注册资本 | 13,244.2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7878666D |
| 经营范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381,90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2层2203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高新大厦6层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投创业(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7,107,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400MAE7KCG88L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475,66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UBSAG
| 企业名称 | UBSAG |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注册地址 | 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
Basel,Switzerland |
| 主要办公地点 | st
51 FloorTwoIFC,8FinanceStreet,Central,HongKong |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瑞士法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境外机构编号) | QF2003EUS001 |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UBSAG本次获配数量为958,31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市路416号4层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荣科路118号16楼 |
| 法定代表人 | 徐杨 |
| 注册资本 | 223,281.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20776596T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兼并重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868,04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02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注册资本 | 15,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MA1G5BGTXB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413,18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健 |
| 注册资本 | 1,762,892.5829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02,42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82,98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17层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弄浦东嘉里城36层 |
| 法定代表人 | 贾波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517770 |
| 经营范围 |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61,8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沈阳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新文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057170238N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信息
咨询,企业管理服务,财务咨询。 |
沈阳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60,41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注册地址 | 25CabotSquareCanaryWharfLondon,El44QAEngland |
| 主要办公地点 | 36Floor,InternationalCommerceCentre,1AustinRoadWest,Kowloon,
HongKong |
| 法定代表人 | YoungLee |
| 注册资本 | 127.65亿美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境外机构编码) | QF2003EUS003 |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60,41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262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C座23楼永钢 |
| 法定代表人 | 吴毅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AHY320M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铁矿石、钢材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
学品)、建材、焦炭的批发和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60,41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钟革
| 姓名 | 钟革 |
| 身份证号码 | 210102************ |
| 通信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 |
钟革本次获配数量为260,41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1)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2)UBSAG、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和沈阳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3)钟革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综上,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
拓荆科技
证券代码为:688072.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 本次发行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7,985,972 | 2.75%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2,693,012 | 100.00% | 282,693,012 | 97.25% |
| 合计 | 282,693,012 | 100.00% | 290,678,984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