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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尖峰集团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8:30:25 中财网
  podms.com讯:尖峰集团(股票代码:600668)公布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7 ——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1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412,900,5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170,000股后的股份410,730,594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073,059.4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①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X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 ≈ 元。

410,730,594×0.10 ÷412,900,594 0.10
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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