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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600222):太龙药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9:05:37 中财网
原标题: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市场薪酬水平、企业发展阶段、岗位价值、
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等因素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固定津贴制,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月,按月
发放。

(二)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薪酬标准、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评价结果执行。具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确
定的基本年薪标准,按月发放,不作绩效考核;
动收入,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不低于50%。

根据工作指标执行情况或月度、季度考评发放,部分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于年度报告披露后兑现。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专项激励方案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机制。

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其他规定
(一)上述发放的薪酬和津贴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二)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三)此次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在后续
薪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前可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参照本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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