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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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9:05: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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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太龙药业:
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河南
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和河南
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
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
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
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和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策略、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
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
审计业务。2025年4月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对2025
年年报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保持交流。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
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商誉减值、存货减值测试、合并报表等关键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跟进审计进展,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
审计准则要求,全面运用检查、询问、函证、重新计算、分析程序
等取证方法,确保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结论客观、可靠,按
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大信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
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以及审计重点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就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进
行沟通。
(五)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应有的职业操
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工作安排合理、程序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河南
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