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提前赎回锦鸡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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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8:55: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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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锦鸡股份:关于提前赎回
锦鸡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
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
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
锦鸡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05月11日。
2、
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
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年05月14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05月18日。
5、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05月06日。
6、
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05月11日。
7、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05月0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锦鸡转债”,将按照101.1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特提醒“
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
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
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0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
锦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
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
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4月1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1月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05月1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2.30%×188/365=1.18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18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
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锦鸡转债”自2026年05月06日起停止交易。
3、“
锦鸡转债”自2026年05月11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05月11日为“
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
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
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05月1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05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
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
锦鸡转债”赎回款将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
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
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
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锦鸡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锦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
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
证券公司。
2.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
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
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中财网